明年起台湾地区将对饮水用水龙头实施强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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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发布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饮水用水龙头实施强制检验,检验项目将包括重金属溶出、材料含铅量等。

根据公告,对于水龙头的检验应依据CNS 8088“水龙头”标准。新修订公布的CNS 8088《水龙头》标准系参考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NSF61标准修订,列为强制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
一、无机污染物溶出性能:铅、锑、砷、钡、铍等17项金属污染物;
二、绝缘性能(具有电动开闭式者);
三、材料:含铅量不得超过0.25﹪;
四、标示:本体标示“L F”(Lead Free,无铅)、外包装标示“饮水用”。

BSMI强调,自2017年1月1日起,制造商应完成饮水用水龙头的检验程序后,才能出厂或进口。如果在市场上查获制造日期在此之后但未经检验的饮水用水龙头,经查证违规属实者将依照《商品检验法》第60条处以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希科检测提醒输台企业注意符合对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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