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服装产品需重视色牢度和安全类别标识项目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3115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督司发布了2016年8月份中国进口不合格产品信息。根据统计信息,8月份月通报的93批不合格进口工业产品中,有58批次为服装纺织类产品,并且不合格原因以色牢度和安全类别标识居多。

从不合格项目来看,8月份检出的进口服装纺织产品不合格情况中,标识标签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无安全类别标识、纤维成分与标签不符;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pH值不合格、甲醛含量超标、检出致癌芳香胺、色牢度不合格;其他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色差大,布面疵点密等外观质量不合格。

其中色牢度和无安全类别标识是本次通报率最高的两个项目:色牢度不合格的有16批产品,占比27.6%,无安全类别标识的有30批产品。根据国家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最终用途,我国将纺织产品分为3种类型: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纺织服装需要对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和耐唾液色牢度进行考核。同时,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表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A类、B类、C类)

从原产地来看,8月份进口的不合格服装产品的来源有波兰、韩国、柬埔寨、毛里求斯、美国、孟加拉国、日本、泰国、土耳其、意大利、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以及中国出口复进口。

8月份通报的服装纺织产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并已依法做退货、销毁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检验监管措施,持续加大对进口产品的把关力度。基于国内外技术标准差异,以及贸易相关方对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尤其是关于标识标签的问题的忽视,进口服装纺织产品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普遍存在。希科检测建议贸易双方尤其是国内进口商强化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充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关注我国关于进口服装产品的质量通报,在市场调研、组织货源时就充分考虑并向贸易相关方传达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尽量从源头遏制不合格情况,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链接:中国进口不合格产品通报

|咨询:服装检测 中国纺织品要求 GB 18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