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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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消费品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

《规划》指出,要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改革创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开放融合的基本原则,以先进标准倒逼消费品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改善消费环境释放新动能,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新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到2020年,实现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规划》提出:一是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加快国内外标准接轨,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二是优化标准供给结构,满足消费结构升级的需求。加快推动个性定制、绿色产品、智能产品、售后服务、物流配送等新兴产品和新兴业态标准化发展。三是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推动第三方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四是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实施消费品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工程,形成全链条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解决方案。五是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消费品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在84以上。六是改善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七是创新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规定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八是实施外贸“优进优出”战略,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

《规划》强调,要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般消费品领域,着力推动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服装服饰产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等领域的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

《规划》要求,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财税政策扶持、质量人才培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等方面的配套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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