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于2021年6月18日发布了拟修订RoHS2.0指令附件III的两项法规草案,拟暂停延长关于荧光灯的6项汞豁免条款的有效期,并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进行为期四周的公众咨询。
这6项豁免条款为:第1(g)项及第2(a)(1)至2(a)(5)等5项。
根据RoHS2.0指令的要求,豁免的延长或更新申请应在豁免到期前至少18个月提出。欧盟委员会在指定时间内收到了关于上述6项豁免的3个延期申请,经过多次研讨与评估后,欧盟委员会认为豁免所涵盖灯具类型已有足够可靠的无汞替代品,且使用无汞替代品在科学上和技术上都是可行的,故决定不再延长此6项豁免的有效期。根据指令规定,续期申请被否决的豁免,将被给与自决定之日起12-18个月的过渡期。故提议将上述6项豁免更新成如下内容:
项数 | 豁免提议 | 拟修订后适用范围及期限 |
---|---|---|
1 | 单端(紧凑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 |
1(g) | 普通照明用< 30W 且使用寿命≥20000h:3.5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8个月后到期 |
2(a) | 普通照明用的双端线型荧光灯中的汞含量不超过(每盏): | |
2(a)(1) | 正常使用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9毫米(例如T2):4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2个月后到期 |
2(a)(2) | 正常使用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9毫米且≤17毫米(例如T5):3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8个月后到期 |
2(a)(3) | 正常使用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17毫米且≤28毫米(例如T8):3.5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8个月后到期 |
2(a)(4) | 正常使用寿命的三基色荧光灯,管径> 28毫米(例如T12):3.5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2个月后到期 |
2(a)(5) | 长寿命(≥25000h)的三基色荧光灯:5 mg | 授权指令通过后12个月后到期 |
该法规草案通过后的12个月(部分为18个月)为过渡期,第1(g)项及第2(a)(1)至2(a)(5)项所涵盖的含汞灯具在过渡期后,不再适用相关豁免,而应严格执行RoHS2.0的限量要求。
相关企业应关注法规动态,建立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及时更换不合规物料,确保合规出口。南京瑞旭提醒电子电器生产企业持续关注RoHS指令豁免修订动态,避免豁免条款更新导致产品合规状态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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