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LP法规拟引入分泌干扰物类别,间苯二酚仍有可能加入SV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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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正在准备一项修正案,将新的内分泌干扰危险类别纳入CLP法规。在CLP法规中引入新的危害类别的修订法案生效后1年内,欧盟委员会应要求ECHA评估审查间苯二酚是否符合内分泌干扰危险类别并确定是否将其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

前因后果

2020年2月,法国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文件,将间苯二酚(CAS No 108-46-3)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SVHC),因其具有干扰内分泌的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2020年6月,欧盟成员国委员会(MSC)大多数成员认为,由于间苯二酚的甲状腺干扰特性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应将其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的,但MSC并未达成一致意见。8名成员弃权,3名成员认为,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表明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此外,两名弃权的成员表示,在一些研究中,间苯二酚的使用并未导致不良影响,而且人体案例研究中的特定暴露条件阻碍明确得出间苯二酚是否应列为SVHC的结论。

2020年7月, MSC的意见被提交给欧盟委员会,要求将间苯二酚确定为SVHC。委员会与MSC多数成员一致认为,医学病例报告证明,长期使用含有高浓度间苯二酚的软膏治疗溃疡或未受损皮肤会导致患者甲状腺功能减退,这种情况在停止接触后是可逆的。虽然这些结果大多依据溃疡皮肤暴露,但在监测环境中,它们与危险特性高度相关,提供了直接信息——即间苯二酚对人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委员会认为,如少数意见所述,在两代生殖毒性研究中发现的不一致结果,以及在可靠的动物研究中发现的真皮暴露或通过灌胃给药间苯二酚的影响,并不能否定其他研究中关于严重影响的现有证据。对通过饮用水接触的动物进行的体内研究导致甲状腺组织病理学变化和甲状腺激素循环水平的变化,因此提供了间苯二酚影响甲状腺功能调节的证据,从而导致人类甲状腺功能减退。

委员会同意大多数MSC成员的观点,即间苯二酚的甲状腺作用方式和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之间的生物合理性很强,间苯二酚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化学品安全计划(WHO/IPCS)对内分泌干扰物的定义。

间苯二酚

间苯二酚(CAS 108-46-3),又名1,3-苯二酚, 是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间苯二酚易发生加氢、卤化、胺化、酰化、偶合、烷基化、硝化和磺化等反应,使得其在农业、染料、涂料、医药、塑料、橡胶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

间苯二酚是一种基本有机化工中间体,广泛应用于农药和医药的合成。在医药上,间苯二酚具有杀菌作用,还可以用来制取肠道消毒剂、皮肤病药物。在农业上,间苯二酚制取农用薄膜及杀虫剂、除草剂等。在染料上,间苯二酚可用来合成荧光染料、酸性曙红,还是一种常用化妆品染发剂。在胶粘剂上, 间苯二酚用来生产间苯二酚一甲醛树脂、特种热固木材胶粘剂。

来源:Comitology Register (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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