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修订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限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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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7日,越南发布G/TBT/N/VNM/13/Rev.1号通告,对2009年11月5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的No. 32/TT-BCT号通告中关于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的限量要求、取样方法、测试方法等临时性规章作出修订。

该通告适用于纺织产品的生产、进口、分销和零售的组织及个人,以及对纺织品质量进行检测和认证的机构。

测试方法和新要求见下表:
测试项目测试方法要求
甲醛TCVN 7421-1:2013/ISO 14184-1:20113岁以下儿童纺织品:≤30mg/kg
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75mg/kg
不接触皮肤的纺织品:≤300mg/kg
来源于偶氮染料的芳香胺EN 14362-1:2012 / EN 14362-3:2012或
ISO 24362-1:2014 / ISO 24362-3:2014
≤ 30 mg/kg (22种)


*部分标准原文,详情请前往相关链接下载

该通告的评议期为自通告发布日期60天,并拟于2016年1月生效,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相关消息,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通告文件下载(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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