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RoHS管控的六种有害物质镉及其化合物、六价铬、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而欧盟RoHS还包括4种邻苯。
据了解,新加坡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第二部分新增以下内容:
管控物质 | 管控内容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镉含量不得超过0.01%(以质量计); 电气接触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标准的玻璃中的镉; 用于玻璃上瓷釉的印刷油墨中的镉; 声压级100dB及以上的大功率扬声器中,直接位于换能器音圈上的电导体的镉合金电气或机械焊料; 用于铝和氧化铍粘联的厚膜浆料中的镉及氧化镉。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六价铬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0.1%(以质量计); 吸收式冰箱碳钢冷却系统的冷却液中,作为防腐添加剂的六价铬含量不得超过0.75%(以质量计)。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1%(以质量计); 阴极射线管玻璃中的铅; 荧光管玻璃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2%(以质量计); 加工用途或镀锌钢钢材中的合金元素,铅含量不得超过0.35%; 铝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0.4%; 铜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4%;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铅基合金中铅含量不得超过85%(以质量计); 电子电气部件中的铅: (a)玻璃和陶瓷(介质陶瓷电容器除外); (b)玻璃或陶瓷基混合物; 额定电压在直流125V、交流250V的介质陶瓷电容器中的铅; 加热、通风、空调或制冷应用中含有制冷剂的压缩器,轴瓦或衬套中的铅; 光学用途白玻璃中的铅; 滤光玻璃或用于反射标准的玻璃中的铅; 用于玻璃上瓷釉的印刷油墨中的镉; 焊料中的铅: (a)构建集成电路倒装芯片封装半导体芯片和载体的电气连接; (b)焊接盘状或平面阵列陶瓷电容器; (c)焊接直径不超过100μm的电源变压器中的薄铜线; 无汞平面灯焊接材料中的铅; 用于结构原件的表面传导电子发射显示器中的氧化铅; 结晶玻璃中的铅; 金属陶瓷质微调电位器元件中的铅; 硼酸锌玻璃体高压二极管电镀层中的铅。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汞及其化合物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汞含量不得超过0.1%(以质量计); 用于普通照明的用途的冷阴极荧光灯或外置电极荧光灯: (a)长度≤500mm,汞含量不超过3.5mg; (b)500mm<长度≤1500mm,汞含量不超过5mg; (c)长度>1500mm,汞含量不超过13mg。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多溴联苯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多溴联苯含量不得超过0.1%(以质量计)。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中的多溴二苯醚 | 受管控的电子电器设备的均质材料中,多溴二苯醚含量不得超过0.1%(以质量计)。 |
上表中受管控的电子电器产品主要包括:家用空调、平面显示电视、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冰箱、洗衣机。电池及蓄电池、仅设计用于工业用途的产品被豁免。二手产品同样不在管控范围内。与欧盟RoHS相比,新加坡RoHS管控的产品范围明显比较狭隘。
希科检测提醒,电子电器产品在新加坡销售之前,生产商和进口商需按要求提交RoHS符合性声明。希科建议出口企业了解新加坡RoHS的管控产品范围及管控条款,注意应对。
【ENGLISH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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