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发布《营养资料标签市场调查报告》。调查结果表示在香港营养标签制度生效后,符合营养标签规定的预先包装食物的比率由第一次调查的47.6%上升至第二次调查的60.8%。
香港于2008年5月通过《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生成的规定)规例》(《修订规例》),并安排了2年的过渡期,于2011年7月1日生效。营养资料标签制度规定所有预先包装食物需附有营养标签,并列出能量及七种营养素的含量,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糖以及涉及任何声明的营养素,并对其声明进行规管。
为了解营养资料标签制度对预先包装食物供应的影响,食物安全中心委托独立顾问进行一项市场调查(调查),以评估在《2008年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修订: 关于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的规定)规例》生效之前和之后的预先包装食物供应的情况。是次市场调查包括三段调查期间 (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 2010年3月至4月及2011年3月至4月)。
中国大陆则于2011年10月出台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该规定将在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凡有预包装的食品都应标有营养成分表。美国,加拿大,欧盟,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强制规定食品必须标有营养标签。
营养标签测试具体项目 | |
中国版 | 热量、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钠、反式脂肪 |
美国和加拿大版 | 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热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胆固醇、蛋白质、总糖、膳食纤维、维生素A、维生素C、钙、铁、钠 |
香港版 | 热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可获得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糖、钠 |
欧盟版 | 热量、总脂肪、饱和脂肪、可获得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糖、膳食纤维、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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