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环保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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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2015年第28号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批准《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41-2015);
  二、《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42-2015);
  三、《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3-2015);
  四、《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4-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相关链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第28号公告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41-2015)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42-2015)

《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3-2015)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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