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最近公开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以下简称《月报》)显示,全国地下水普遍“水质较差”。具体来看,水利部于2015年对分布于 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 994个,占47.3%,两者合计占比为80.2%。
值得注意的是,IV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已经不适合人类饮用,V类水污染就更加严重。这也意味着,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月报》还显示,主要污染指标中“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2015年,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机构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开展了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2103眼水井的水质评价结果显示:无Ⅰ类水,Ⅱ至Ⅲ类水418个,占总数的19.9%,Ⅳ类水691个,占32.9%,Ⅴ类水994个,占47.3%。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本轮全国范围内的监测,正是按照2011年公布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部署,为摸清地下水污染的“家底”,规划提出到2015年要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
“IV类水已经不适合人类饮用,V类水污染就更加严重。实际上,这两类水都已经不太适合人类接触。”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监测流域和监测对象看,这个高达80%的数值并不特别令人惊讶。其中出现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是因为流经城市的浅层地下水,更容易遭 受农业面源、工业废弃物以及垃圾掩埋污染。”
值得注意的是,浅层地下水的污染,与地表水的污染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马军指出,“以浅层地下水为主要监测对象的结果,也说明流域内地表水亦存在相应污染。旱季时,浅层地下水会补给地表水;同理,地下水的补给来自地表水。”
|备注:与地表水的水质分类标准不停,《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规定,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书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将抗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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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全国范围检测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