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20年11月24日向WTO提交了通报案G/TBT/N/EU/760,拟新增REACH法规附件XIV授权物质清单中第4至7项物质(邻苯DEHP,BBP,DBP和DIBP)的内分泌干扰属性,并对其豁免用途进行更新。该草案公众咨询为期60天,意见反馈截止至2021年1月23日。
拟修订内容
附件XIV第4至7项内容拟被替代如下:
修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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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草案拟于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后第20天生效。届时,上述的豁免用途需在最晚申请日前提交豁免申请,否则在日落之日后将被禁用。此外,对于医药产品最内层包装,企业如希望继续将邻苯用于此项用途,也必须在最晚申请日前提交豁免申请。
瑞旭集团提醒
就国内企业而言,物品中授权物质的添加若在欧盟境外完成,则无需申请授权即可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但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其欧盟供应商的合规情况。同时这四项邻苯还属于REACH法规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第51项的管控物质,要求在玩具、儿童护理产品以及塑化材料中总含量不得超过0.1%(具体条款内容可见附件XVII清单),各企业还应加强产品中有害物质管控,确保合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