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701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但是布艺毛绒类玩具、布艺工艺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伞、地毯、专业运动服等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GB 31701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分为A类、B类和C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分别于GB 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一一对应。除了所有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外,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GB 31701及“婴幼儿用品”。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面料、里料、附件所用织物除符合GB 18401中对应的安全技术类别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 | A类 | B类 | C类 | |
耐湿摩擦色牢度a/级≥ | 3(深色) | 2~3 | — | |
重金属b/(mg/kg)≤ | 铅 | 90 | — | — |
镉 | 100 | — | — | |
邻苯二甲酸酯c/%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和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 0.1 | — | —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 0.1 | — | — | |
燃烧性能d | 1级(正常可燃性) | |||
a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 |
为了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即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希科检测提醒,GB 31701增加了6种邻苯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大幅提高了对婴童纺织产品的要求,生产企业务必在过渡期内完成技术改造与升级,进口商也要需注意进口产品的法规符合性。
相关链接: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希科2015年5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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