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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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会议指出,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给我国能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2010年~2015年全国汽车四项污染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呈持续增长态势。未来五到十年我国汽车特别是轻型汽车的产量和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排放总量仍会不断增加,因此应适时加严轻型车排放标准,有效减缓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增加幅度。《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对适用范围、型式检验申请和批准、技术要求和试验、型式检验扩展、生产一致性、在用车符合性、标准的实施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定。会议决定,原则通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相关链接:机动车排放国六标准征求意见(重型汽车)-希科检测2016年10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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