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消费品安全委员(SCCS)会最近针对两中化妆品成份以及一种染发剂成份公布了最后意见。
这两种化妆品成份为:
● 吡啶硫酮锌(英文名:zink pyrithione,CAS号:13463-41-7);
● 3-亚苄基樟脑(全名:1,7,7-三甲基-3-(苯亚甲基)双环[2,2,1]庚-2-酮,简称:3-BC ,CAS号:15087-24-8)。
一种染发剂成份为:
● 羟基蒽醌氨丙基甲基吗啉氮鎓甲基硫酸盐(英文名:hydroxyanthraquinone-aminopropyl methyl morpholinium methosulfate,CAS号:38866-20-5)
针对这三种物质,SCCS公布了对其的最终意见。
3-BC,常在化妆品中作为防紫外成份添加,SCCS认为在此类用途中该物质存在不安全性。该物质的安全边际(MoS)为36,且该物质目前受控于化妆品指令附件VII,第1部分,19条《化妆品中允许存在的防紫外物质列表》,即该物质在浓度为2%之内是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有研究表明,该物质对雌性激素、抗雌性激素以及抗雄性激素存在干扰,在活体中的试验表明其还存在能改变目标基因的作用。但SCCS最后表示,该研究所得的数据存在不完善之处,其结论也仍需验证。
吡啶硫酮锌,该物质常用于洗发露,具有去除头皮屑的功效,能抑制革兰氏阳性、阴性细菌及霉菌的生长;有效地护理头发,延缓头发的衰老,控制白发和脱发的产生;另外还用作化妆品保存剂,油剂、涂料杀生剂。SCCS表明,其浓度在1%内时,该物质应当被认为是安全的,一旦超出2%其安全边际(MoS)便达到了不安全指数。
羟基蒽醌氨丙基甲基吗啉氮鎓甲基硫酸盐,SCCS认为,只要该物质浓度不超过0.5%,其能引起的危害就不值得引起关注。
这些意见还将进行公众咨询。
文中的内容只是对SCCS的几个意见的大致概述,详情请查看一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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