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欧盟毒物中心发布通知,提醒企业PCN过渡期即将结束(过渡期为2024年1月-12月)。过渡期允许企业继续根据非统一要求将其危险混合物投放市场,但2025年1月1日起,这些提交的内容将不再符合 CLP 法规。如果企业打算在过渡期之后继续将这些混合物投放市场,则必须按照附件 VIII 的要求提交新的通知,并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以此提升产品的安全性和透明度。ECHA建议通报人使用ECHA提交门户来准备和提交统一格式的信息。
针对PCN要求,相关企业可通过下述流程,以确保合规:
1.明确通报义务
通报主体:将危险混合物投放欧盟市场的欧盟境内的进口商和下游用户(纯物质的制造商及分销商不需要通报),非欧盟供应商不能取代欧盟境内责任持有人。
通报对象:所有具有健康或物理危害的混合物,包括生物杀灭剂和植物保护产品。如果产品属于物品,则需进行具体判断。
豁免产品:包括仅分类为环境危害的混合物、放射性混合物、受海关监管的混合物、用于研发的混合物、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及饲料、仅分类为加压气体的混合物、爆炸物等。
2.准备必要信息
提交者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VAT号等。
产品信息:包括投放目的国、市场品名、直接用途、下游用户最终用途、包装类型与尺寸等。
混合物信息:包括名称、物理状态、颜色、pH值、完整成分、分类与标签信息、毒理信息等。
UFI号:为混合物创建唯一配方标识符(UFI),这是一串16位字母数字组合的编码,用于链接特定产品信息并保护商业机密。
3.创建UFI号
UFI号是通过企业的VAT号和混合物的配方编号生成的,企业可使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的在线生成器来创建。生成后,UFI号需标记在产品标签上。
4.调整SDS信息
为满足PCN通报的需求,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数据表(SDS)中的信息,确保提供精确的混合物配方和毒理学信息。
5.制作并提交通报卷宗
利用ECHA提供的IUCLID格式,企业可以在线制作通报卷宗,并通过ECHA的毒理中心通报门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