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素 | 迁移量限值(mg/kg) | ||
第一类 干燥、易碎、粉末状或柔韧的玩具材料 | 第二类 液体或粘性玩具材料 | 第三类 可以刮去的玩具材料 | |
目前六价铬限量 | 0.02 | 0.005 | 0.2 |
提议修改的限量 | 0.0008 | 0.0002 | 0.0094 |
提议限量根据RIVM(荷兰国家公共卫生和环境研究所)推荐的,并同玩具安全指令相一致的方法计算得出,其目前的数据依据为:2010年12月,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委员会根据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中的相关研究,给出的新限量:0.02ppb。
该评估意见的目的是考虑目前现有的玩具及其附件中的中的六价铬的迁移限量,是否需要考虑获取的新的证据(考虑六价铬的潜在的致癌性)。
相关链接:
欧盟委员会要求Scher给出玩具中六价铬的科学意见(2013)
SCHER就新玩具安全指令中的六价铬的科学意见(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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