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附件II新增CMR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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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2019/831,修订有关化妆品的第(EC)1223/2009号法规附件II,附件III和附件V。该指令将于2019年6月11日生效。

此次修改旨在统一实施禁止内部市场使用CMRs,确保对人类健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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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附件II共新增226种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物质(CMRs),同时条目395替换如下:

参考编号

物质信息

化学名称/INN

CAS

EC

395

羟基-8-喹啉及其硫酸盐

148-24-2

134-31-6

205-711-1

205-137-1

法规附件III将条目1a,1b,7,13和51删去,同时增加条目311和312:

参考编号。

物质信息

限制

使用条件和警告说明

化学名称/

INN

常用成分名称

CAS

EC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即用型制剂中的最大浓度

其他

A

b

C

d

E

F

G

H

I

311

二苯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氧化膦

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

75980-60-8

278-355-8

人造指甲系统

5.0

专业用途

仅供专业人士使用,

避免皮肤接触,

仔细阅读使用说明

312

2-糠醛

糠醛

98-01-1

202-627-7

0.001

法规附件V的序言第2点替换为:所有含有本附件中的物质且释放甲醛的成品(甲醛的浓度超过0.05%)必须标有警告“含有甲醛”。删去条目5, 31, 40, 和41。将条目28替换如下:

参考编号

物质鉴定

条件

使用条件和警告说明

化学名称/ INN

常用成分名称

CAS

EC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即用型制剂中的最大浓度

其他

A

B

C

D

E

F

G

H

I

28

聚六亚甲基双胍盐酸盐

聚氨基丙基双胍

32289-58-0

27083-27-8

28757-47-3

133029-32-0

608-723-9

608-042-7

0.1

不得用于可能吸入用户肺部产品中

|相关链接:

OJ发布指令(EU)2019/831修订化妆品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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