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7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指令(EU)2019/698,修订有关化妆品第(EC)1223/2009号法规的附件III和附件V。该指令将于2019年5月26日生效。指令应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指令(EU)2019/698内容如下: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除保护性化妆品之外,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妆品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自2020年2月27日起,除保护性化妆品之外,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获得。
- 自2019年11月27日起,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护性化妆品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自2020年2月27日起,不符合本条例限制规定的含有1-(4-氯苯氧基)-1-(咪唑-1-基)-3,3-二甲基-2-丁酮的保护性化妆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获得。
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件III新增以下条目:
参考编号 | 物质信息 | 限制 | |||||
化学名称/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称 | CAS 号 | EC 号 |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 待用制剂的最大浓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10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宝素 | 38083-17-9 | 253-775-4 | 洗去型去屑洗发水 | 2.0% | 用于抑制产品中微生物生长以外的目的。该目的须在产品的介绍中明确表示。 |
参考编号 | 物质信息 | 条件 | |||||
化学名称/INN/XAN | 常用成分表名称 | CAS 号 | EC 号 | 产品类型,身体部位 | 待用制剂的最大浓度 | 其他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32 | 1-(4-氯苯氧基)-3,3-二甲基-1-(咪唑-1-基)-2-丁酮 | 甘宝素 | 38083-17-9 | 253-775-4 | (a)洗发水 (b)面霜 (c)足部护理产品 (d)洗去型洗发水 | (a) 0.2% (b) 0.2% (c) 0.2% (d) 0.5% |
OJ发布指令(EU)2019/698修订化妆品法规附件III和附件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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