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成员国和生物杀灭剂行业团体的批评声中,欧盟委员会于生物杀灭剂主管部门会议上通过了处理物品指南的最终版本,且已在ECHA网站发布。这份新发布的指南,以涵盖了大部分常见问题的问答形式(FAQ),从基本概念解析到易混淆用语解释,指导528/2012BPR法规的生物杀灭剂处理物品有关条款的执行。
该FAQ对BPR法规下与处理物品相关条款中易混淆的部分进行了解释。其中,最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如何判断一个处理物品是否具有首要的生物杀灭功能,FAQ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对比之前讨论版本的FAQ,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在讨论版本的FAQ中,处理物品是否具有首要生物杀灭功能的判断是通过处理物品是否发布以下任一个声称来确定:处理物品主要功能为生物杀灭的声称和公共健康声称。
而在最终新发布的FAQ中,处理物品是否具有首要生物杀灭功能的判断将需要根据案例具体分析,不存在单一标准。在处理物品仅有一种功能的情况下,仅需判定该功能是否为生物杀灭即可。而在处理物品的功能多于一种时,其判定需要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多个方面:
1. 靶标生物,特别是对处理物品自身无害的生物;
2. 处理物品中活性物质的浓度;
3. 处理物品中活性物质的作用方式;
4. 处理物品的预期用途和目的;
5. 处理物品的功能声称。
两者对比可以看出,欧盟在推进BPR实施的进程中,对处理物品的监管非常重视,而并非如之前官方人士曾透露的欧盟委员会可能会模糊化对首要生物杀灭功能的判定以减轻监管与生产商双方的合规压力。当然,处理物品判定依据清晰化对相关企业而言也是一个好消息,至少企业可以明确自己产品的定位,在过渡期内尽早完成合规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该FAQ仅回答了目前困扰处理物品企业的一些常见问题,并没有就具体合规流程提出任何指导意见,因此该FAQ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法规执行指导文件,同时,该FAQ中许多内容也引起了生物杀灭行业团体的担忧和部分成员国的反对。
生物杀灭行业团体对其中复杂物品的监管表示不满。复杂物品如汽车、船只和飞机等以及仅有一小部分是处理物品的相关产品都将被认为处理物品。换言之,只要物品含有或被有意添加了生物杀灭剂,即使其含量非常低,也需要按照处理物品的途径进行合规,并不会因质量百分比而进行区别对待。这条规定极大地扩大了需要合规应对BPR的企业数量和行业范围。欧盟委员会是否会考虑行业团体的意见而对该部分进行修订,目前尚为未知。无论如何,企业都应尽早进行应对准备。令人遗憾的是,国内众多企业尚未意识到这一点,一旦过渡期结束,必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受到波及。
总而言之,该FAQ为BPR中与处理物品相关条款作了最为详细的解读,解答了很多企业的疑惑,虽然,也给相关企业和成员国带来了新的困惑。
欧盟委员会也表示已经意识到处理物品方面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但在近期可能出台的新文件可能只会对这份FAQ做文本编辑上的改动,而不会对关键内容有所修订。
更多有关处理物品的法规解释和实际监管,尚需等待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发布更多的指南文件。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