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2012/160/EU决议允许德国维持玩具部分限值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4862

  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2009/48/EC已于2011年7月20日正式实施;去年8月,德国向欧盟提出申请,保持本国条例对玩具中铅、砷、汞、钡、锑及亚硝胺和亚硝基铵物质的限量要求。经过6个月的评议,欧盟于近日作出了正式回复。

  针对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或可放入口中的玩具:

  ·在欧盟修订2009/48/EC中铅、钡限值前或者2013年7月21日止(以时间较早者为准),允许德国执行该限量

  ·驳回德国对砷、汞、锑维持本国条例规定的申请

  ·允许德国对N-亚硝胺物质(≤0.01mg/kg)、N-可亚硝化物质(≤0.1mg/kg)

  

  综上可见,目前到2013年7月21日止,出口德国的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及可放入口中的玩具,重金属铅、钡含量要求上执行德国限值;砷、汞、锑执行欧盟2009/48/EC限值;N-亚硝胺物质含量须≤0.01mg/kg;N-可亚硝化物质物质含量≤0.1mg/kg。

欧盟官方公报

  咨询: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测试 检测市场部

  全国免费电话:4006-721-723

  热线:0571-87206587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test@cirs-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