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裁定丹麦4项邻苯二甲酸盐禁令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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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从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官网得到的消息,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经一致协商后,认定丹麦提议的4项邻苯二甲酸盐禁令存在不合理之处,将否决丹麦的提议。目前ECHA的公众评议上仍有管理署提出的”1,4-二氯苯“和六价铬2个物质的用途限制等待最终裁决。

  2011年丹麦环境保护部(MIM)宣布计划引入一项禁止四类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EHP、BBP、DBP、DIBP用于室内用品与软组织黏膜接触用品的国家法律。2012年4月,丹麦正式向欧盟委员会提交该4类邻苯禁令草案。

  除RAC外,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也表示过去十年来,这四类邻苯已趋向稳定下降,且随着REACH授权使用的要求强化,暴露减少更是在预料之中了。SEAC的观点草案预计在2012年12月最终提交并给予公众6天的评议时间。

  考虑到这4类邻苯物质的暴露风险的不确定性,RAC进一步建议进行生物监测并对其使用趋势进行跟踪调查。实际上,如果丹麦的提案被通过,将成为首例以群组形式出现、并针对联合暴露影响的REACH限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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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新闻发布

ECHA提议REACH框架限用”1,4-二氯苯“

瑞典提议限用皮革制品中六价铬

REACH限制物质清单

REACH14项授权物质清单

丹麦提交4项邻苯二甲酸盐禁令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