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纽约州议会通过提案AB 5612儿童安全产品法案,旨在修订环境保护法,通过物质报告、物质禁令以及零售标志等要求管控儿童产品中的有毒物质,目前该提案已经移交参议院审议。
根据该提案,儿童产品定义为设计、制造或销售以供儿童使用的产品,如婴儿产品、玩具、汽车安全座椅、文具、学习用品、个人护理产品(设计或制造以帮助儿童咀嚼、磨牙、促进睡眠、放松及喂食的产品)、新奇产品、儿童珠宝、床上用品、家具、陈设及儿童珠宝等。
AB 5612主要有以下要点:
1、要求环境保护部(DEC)于180天内在其官网上发布优先化学品及高关注化学品清单;
2、允许环境保护部及卫生部进行审查并更新上述化学品清单;
3、要求有意添加清单中优先化学品的儿童产品制造商向DEC报告关于产品名称、添加的化学品的名称及用途等信息,但同时授权DEC豁免部分化学品的报告要求;
4、要求含有优先化学品的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和批发商项下游零售商传递所含化学物质及其毒理信息等数据;
5、2019年1月起,禁止销售含有优先化学品的儿童产品。
AB 5612中同时公布了10种优先化学品: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苯、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甲醛、石棉、砷及其化合物、镉、钴及其化合物。2019年1月1日起,含有这些化学品的儿童产品不得在纽约销售,同时,后来加入优先化学品清单的物质,在加入3年后同样不得销售。作为豁免,该法规不适用于玩具产品的封闭的电池和电子元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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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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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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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州议会通过儿童安全产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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