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因州正式指定甲醛为儿童产品中的优先限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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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6日,美国缅因州环境保护部发布部门规章第885章,指定甲醛为优先限制物质,该法规立即生效并执行。

该章节适用于在缅因州内销售的有意添加甲醛的儿童产品,二手产品、食品饮料的包装、交通工具则不受该条章节管控。

最终法案与草案内容基本相同,并强调供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特定儿童产品需进行申报,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8日。

截止目前,在缅因州制造和销售的儿童产品中需要报告的优先限制有害物质由原来的6种增加到7种。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缅因州环境保护部部门规章第885章
缅因州通过法案,正式指定4种邻苯二甲酸盐为优先限制物质-希科15年7月
缅因州拟指定甲醛和四项邻苯二甲酸酯为优先化学品-希科15年1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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