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法案中有以下相似记录:
1.甲醛是一种已知的致癌物质,通过生物监测,在人体组织和体液中发现了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2.通过采样和分析,在家庭灰尘和室内空气中发现了甲醛和四种邻苯二甲酸酯;
3.甲醛和四种邻苯二甲酸酯存在于家庭消费品。
提案要求所有在缅因州生产或销售含有意图添加的甲醛或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 、 DEP的儿童产品的生产商,在该法规生效后的180天内或30天内(如果产品是在180天的报告期限截止之后才会开始售卖),向环保局报告以下信息:
1.生产商和联系人信息
2.产品描述
3.产品中甲醛或受管控或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
4.甲醛或受管控的邻苯二甲酸酯在产品中的功能
5.在缅因州或美国销售或分销的产品总量
6.其他相关信息
甲醛和四项邻苯二甲酸酯适用的产品范围稍有不同:两者同时适用于服装鞋类、手工艺品、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个人饰品和珠宝;除此之外,甲醛还适用于寝具,儿童护理产品,游戏用品,装饰品,安全座椅,供特定场合使用的产品,文具和玩具;四项邻苯二甲酸酯还适用于建筑和家庭维修用品,家用或商用清洁用品,家用家具;但是关于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的法规同样不适用于二手产品,食品和饮料包装(意图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除外)以及交通工具。
相关链接:
缅因州指定甲醛为优先化学品的草案-draft
缅因州指定四项邻苯二甲酸酯为优先物质的草案-d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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