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夏威夷州发布SB 2571号法案(现为第104号法案),禁止在夏威夷销售和分销含有二苯酮-3(Oxybenzone)或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Octinoxate)两种活性成分的防晒产品。含有这两种物质的面部化妆用品不在该法案禁止范围内。该禁令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二苯酮-3是一种危险指数较高的防晒剂,属于化学防晒剂,可吸收UVB及部分UVA波段,浓度在5%以下时只能提供些微的防晒效果。但是该物质会诱发光过敏,且会被皮肤大量吸收。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是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最广泛使用的紫外线UVB防晒剂,属于油性化学防晒剂,可以吸收UVB 290~320波段,对皮肤的刺激性小,但在动物试验中观察到其对雌激素有所影响。
二苯酮-3和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在各国相关法规中的浓度限值如下:
国家 | 法规 | 物质 | 浓度限值 |
欧盟 | 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 | 二苯酮-3 | 10% |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
美国 | 21 CFR 352《非处方防晒产品》 | 二苯酮-3 | 6% |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7.50% | ||
加拿大 | 2013年产业指南建议 | 二苯酮-3 | 6% |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7.50% | ||
澳大利亚 | 《防晒产品监管指南》(ARGS) | 二苯酮-3 | 10% |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
中国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 二苯酮-3 | 10% |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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