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禁止3种全氟化合物用于食品接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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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美国FDA在联邦公报上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则,对《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21 CFR part 176进行了修订,删除§ 176.170第(a)(5)表中3项全氟化合物,意即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这3类长链全氟化合物。该最终规则自即日起生效。

这3类长链全氟化合物如下:
1、单全氟烷基或双全氟烷基磷酸酯二乙醇胺盐,此处烷基为双数,碳链长在C8-C18范围内,氟含量在52.4%~54.4%,固体;
2、戊酸-4,4-双[(γ-ω-全氟C8-20烷基)硫基]衍生物-二乙醇胺化合物,CAS号:71608-61-2;
3、磷酯酸的全氟烷基替代物,由2,2-双(γ-ω-全氟C4-20烷基硫基)甲基-1,3-丙二醇聚磷酸和氢氧化铵反应形成的铵盐。

FDA陈述,根据最新研究数据显示,具有类似化学结构的化合物具有毒性,用作食品接触材料显然不再合理。

本次发布的最终规则,对于食品添加剂法规加以修订,不再允许以上物质用于纸及纸板产品的水油趋避剂。类似的产品如微波爆米花袋和比萨饼盒的生产商等都会受到影响。

希科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加快产品生产工艺,逐步淘汰全氟化合物的使用,产品出口美国前要做好检测,避免因为禁用食品接触材料添加剂的检出而妨碍产品的出口和销售。

【ENGLISH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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