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政府公报,宣布修订瓶装水质量标准法规,将瓶装水肿的化学物质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制定了0.006mg/L的含量上限。该规定已经于2012年4月16日生效。
根据目前瓶装水制造操作法规,制造商要求必须至少每年对瓶装水产品中的DEHP含量进行检测和监控。此外,制造商还要求必要时检测水中DEHP的来源,保持至少一年一次,除非其符合GC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规范中的水源地检测豁免。
为此FDA在今年4月份发布了一份针对小型企业额指南文件,文件中还指出测试瓶装水DEHP含量的2种测试方法,帮助企业应对瓶装水DEHP限制规定
同时,从2012年4月起用于农药产品等其他合成有机化学品的DEHP含量不得超过0.0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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