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涅狄格州将推迟儿童珠宝镉限制的生效,并有望制定更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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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4日,康涅狄格州州长批准法案HB No. 5314(并列为该州《一般条例》/Genaral Statues 中的Section 21a-12d,即:儿童珠宝中镉水平关注法令/AN ACT CONCERNING CADMIUM LEVELS IN CHILDREN'S JEWELRY。 ),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该州生产、销售、为销售供货或分销镉含量超过0.0075%(质量比)的儿童珠宝。该法案正式转化为强制法令。

2014年6月6日,康涅狄格州又通过了法案:HB5305,该法案对Section 21a-12d进行了修订,将之前该法案的生效时间2014年7月1日改为:2016年7月1日;另外成立了特别小组,致力于研究儿童产品中镉的相关问题,包括其推荐限量,要求特别小组要在2015年1月15日之前提交相关建议书。

有关人员表示,此次该法令(AN ACT CONCERNING CADMIUM LEVELS IN CHILDREN'S JEWELRY)的修订并非是对儿童珠宝产品中镉限制的放宽,根据目前相关方收到的信息可以推测,后期推出的镉限量将更为严格。

美国其他州相关的镉限制要求:
1. 明尼苏达州
2010年5月15日通过法案SF2510,使之成为法律,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规定儿童珠宝中可溶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0075% (质量比)。
2.伊利诺斯州
2010年7月29日通过法案HB 5040,即《儿童产品镉安全法》,并立即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在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供销、分销或为使用提供可溶镉的含量超过0.0075% (质量比) 的儿童珠宝。
3.罗得岛州
根据议案,从2014年7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在该州生产、销售、为销售供货或分销镉含量超过0.0075%(质量比)的儿童珠宝。
4.加利福尼亚
2010年9月27日通过法案Bill SB 929,使之成为法律,并从2012年1月1日开始生效,规定任何人不得生产、运输、销售、供销或为推广目的提供任何部件或材料中镉含量超过0.03% (300 ppm) (质量比) 的儿童珠宝。


备注:镉是一种可能致癌的物质,广泛用于颜料、钢铁防蚀镀层和塑料稳定剂,长期接触可能导致骨质松软和肾衰竭。研究还显示它可能阻碍幼儿的大脑发育。

相关链接:
HB5305
Section 21a-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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