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关于BPA的紧急条例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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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已经敲定关于加州65罐装或瓶装食品及饮料中BPA的警告标签的紧急条例,4月18日,该紧急条例被加州行政法办公室(OAL)批准通过,并立即生效,该紧急条例在2016年10月18日前将一直有效。

在4月18日至10月18日的六个月内,销售者只要在销售点提供统一的警告标识,告知消费者产品中的BPA风险,即可认为符合加州65的警告要求。

本次通过的最终要求,与4月1日发布的略有改变,但是警告内容维持不变,详细信息可参考文末相关链接查看之前的新闻。

目前,欧盟已经向WTO进行通报,拟修订食品接触塑料的法规(EU) No 10/2011,降低食品接触塑料和清漆涂料中BPA的限值,法国REACH主管机构也计划向ECHA提交提案将BPA列为SVHC,加上美国加州此次关于BPA的警告措施,由此可见,全球范围内对BPA的管控趋于严格。希科检测提醒进出口企业注意控制产品,尤其是婴儿奶嘴、奶瓶中BPA的含量,并关注相关法规修订动态,及时应对。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OAL批准通过文件
OEHHA修订加州65 BPA警告内容-希科2016年4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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