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FDA拒绝双酚A禁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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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11年12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达成和解意见,FDA必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就双酚A在食品包装容器及其他食品接触材料中的使用限制作出具体回应。

  2012年3月16日,美国众议员Edward J.Mrakey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提交了请愿书,要求FDA修订法令C.F.R.§177.1580&177.1585,禁止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酯和聚酯碳酸酯的材料用于生产婴儿食品含配方食品包装、可重复利用的家用食品及饮料容器(例如运动水壶、隔热饮料瓶、大水罐、平底杯、食品容器等)、罐头食品及饮料容器。

  2012年3月30日,FDA向NRDC发出信函,以缺乏有力的科学证据为由驳回NRDC的请愿要求。拒绝移除允许双酚A(BPA)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法规"并驳回禁用双酚A于食品的要求。同时对NRDC提出的所谓证据表示质疑。

  在FDA未正面回应之前,美国业界都希望FDA能够修改法案,颁布双酚A禁令。FDA的直接回绝使曾经翘首以盼的科学团体意见大增。

  2012年4月5日,作为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最活跃组织的内分泌协会(ENDD)指责FDA在忽略对双酚A的关键研究(包括对内分泌影响)的基础上就判断拒绝接受双酚A禁令,允许其继续使用。

  BPA被作为环境激素的一种为大众所熟悉。环境激素指的是存在于环境中的、干扰人类及野生生物荷尔蒙水平,导致生长受阻、影响生殖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发育的一类物质组合。作为特殊的工业用途,EDCs已经广泛被生产制造并置于市场。在某些天然食品中发现的EDs可能随着食品被使用而进入人体。

  ENDD对FDA继续评估BPA安全性的行动表示支持,但依然担忧,FDA对BPA及其他EDCs的允许使用政策仍可能忽略整体的科学数据。协会的负责人表示希望FDA能进行小剂量测试以研究双酚A对内分泌系统影响的关键摄入量,最终确定对双酚A及其他EDCs的允许使用政策。

扩展阅读中国的“双酚A禁令”

  2011年5月30日,国家卫生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5号),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双酚A允许用于生产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其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双酚A并未被大规模禁用于除婴儿奶瓶外的其他食品接触材料。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善农表示:“当双酚A聚合成聚碳酸酯或环氧树脂高分子材料后,一般是没有毒性的。双酚A被广泛使用的几十年间,并没有发生任何危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丁茂柏研究员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口塑料制品双酚A普查,也只是”只做检测,不做合格判定,其直接原因就是双酚A的实际影响难以判定。

  通常情况下,双酚A遇沸水会迅速释出,当塑料制品在被洗涤、加热或施加外力作用时,双酚A渗入食物和水中后进入人体。塑料材料制品在水中状态较为稳定,若加热至150℃,双酚A加热至150℃,双酚A就会溶解在水中,与油、酸等材质相遇也容易析出、溶解于其中。所以反复消毒、灌入滚烫的沸水、放微波炉里加热等都会造成双酚A溶出量迅速增加。国内专家建议家长最好选择大品牌玻璃奶瓶,如果使用塑料奶瓶的话,消毒时温度不要超过100℃,要用专门的消毒锅。此外,塑料奶瓶在反复消毒后会磨损老化,此时溶出的双酚A也会增多,因此最多用8个月到一年就必须更换。

双酚A简介

美国众议院要求FDA修订法令禁用双酚A

FDA拒绝NRDC建议禁用双酚A于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

ENDD对FDA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