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出口越南须关注最低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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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贸易和工业部第03/2013/QD-TTg决议的强制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能效等级低于最低能效标准的电器产品将被禁止进口和生产。只有通过测试,获得能效证书并加贴能效标签的相关产品才可以在越南市场上流通销售,相关产品出口企业须及时关注。

  2013年起,越南就已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强制能效标签计划。如今,为了加强环保节能的政策推行,越南政府对能效认证管控范围的产品开始推行最低能效标准。本次将要实施的最低能效标准涉及9类产品,分别是空调、洗衣机、电饭煲、电风扇、冰箱、电视机、管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和电子镇流器;适用于TCVN系列中各类别的最低能效标准。

  中国是家电生产和出口的重要基地,越南等新兴市场国家占据了重要的出口份额,此次越南政府强制执行家电产品最低能效标准将会对家电出口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要确保信息接收到时效性,可通过各类官方技术性贸易措施网站及时掌握最新相关信息,减少出口风险;二是
要加大技术投入,开发高能效、低功率的家电产品,以节能环保为特色的绿色家电占据出口市场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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