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法国宪法委员会(the French Constitutional Council)声明,2012年12月24日法国发布的法规2012-1442中禁止含有双酚A的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和出口的条例违反了宪法,因此这部分法律被废除并立即生效,但是其他禁令依然有效,即含有BPA的食品接触材料仍被禁止进入法国。
根据法国宪法委员会的陈述,允许法国企业生产以出口为目的的含有BPA的食品接触材料,然而法国市场上流通的含有BPA的食品接触材料依然受到限制。
根据法规2012-1442,2012年12月26日起,禁止所有奶瓶和婴儿奶嘴中含有BPA;2013年1月1日起,所有针对三岁以下儿童的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容器及器具不得含有双酚A;2015年1月起,禁止双酚A用于所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容器及器具。
希科检测提示,法国对于BPA的管控较其他国家更为严格,虽然现在法律稍微放宽了限制,但是对于中国的食品接触材料出口商而言,其所要要达到的标准仍然没有任何降低。相关企业应该选择权威的检测机构,做好产品合规检测,规避贸易壁垒。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法国法院裁决情况(法文)
PlasticsEurope声明(英文)
PlasticsEurope法国采纳食品接触材料BPA禁令2012新闻(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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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BPA的食品接触材料仍被禁止进入法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