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测工作综述,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机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已经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此外,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国家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明确了“十三五”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印发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并在吉林省等7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具体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2015年7月,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新格局,为环境监测工作指明发展方向,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方案提出的“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总体要求,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推进水、气、土壤环境监测
目前,空气质量、水质、土壤环境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1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所有点位的实时监测数据。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1436个监测点位,这些数据将全部用于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实现了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化,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在环境保护部官网和新华网上公开发布。
在源解析方面,目前,26个重点城市已启动源解析工作,济南、青岛、银川等3个城市已完成研究工作,全年计划要完成20个城市左右。北京市、天津市等14个城市正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
在水质监测方面,除组织对国控断面和规划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水质监测、每天6次实时公布国家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外,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国控地表水点位和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此外,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正在开展试点,同时《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办法》正在编制中,下半年即将印发,以期将此做法从制度层面固定下来。
为提前谋划配合“土十条”的出台,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启动了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逐步构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有辽宁、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完成了点位布设工作。据了解,此项工作年底前将完成,与之相配合的,是逐步完善的土壤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体系。
监测数据为生态考核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组织现场抽查、通报考核结果;组织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汇总、评价各相关省(区、市)报送的数据资料,编写监测评价报告;向财政部提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报告。全力配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
2015年7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公告。在这次考核中,环境保护部落实简政放权的要求,改进了考核方式,由原来的全国考核改为对部分地区重点考核。对重点排污企业,采用调度检查的方式,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季度通报。
确保监测数据真实
2015年7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调研时强调,要重点抓好全国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和质控体系建设,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人为干扰采样装置,随意篡改监测数据;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设置,干扰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一段时期以来,频频曝出的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上述情况,环境保护部一方面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国1436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的监测质量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经完成24个省(区、市)的自查自纠和24个省(区、市)64个城市约200余个空气自动站的交叉检查,有效促进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改善。
另一方面,为从制度层面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今年年底前,此《办法》及其配套办法将正式出台。
事实上,环境监测事权全部上收国家后,能够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能力,通过委托具有良好信誉的环境监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运行管理,从根本上避免监测数据受到考核评比等行政干扰。
据了解,环境保护部已经完成了第一批国家直管站的第三方运维交接工作,重点加强了国控站的运行管理和在线质控,开展了在线数据审核,同时对未按国家要求开展空气监测数据在线审核的省(区、市)进行了通报。
今年上半年,通过“全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网络版和手机版,环境保护部开始实时发布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环境空气自动站点6项污染物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 此外,定期发布74个城市空气质量报告及城市排名、与门户网站合作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信息、“6·5”环境日发布《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扩大环保部门权威信息受众影响范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走向深入。
相关链接:
环保部2015年上半年环境监测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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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事权将全部上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