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加强对木制食品接触器皿的甲醛含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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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5号风险警示通告,韩国加强木制食品接触产品的甲醛含量监管,出口企业需谨慎应对。

据悉,韩方因我国出口到韩国的木质食品器皿近来多次被韩方检出不合格情况,主要是甲醛含量超标。因此,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依据《韩国食品卫生法》将对2016年2月29日以后从我国装运输韩的上述产品实施“检查命令”,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由MFDS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甲醛含量不大于4mg/L。

希科检测提醒相关出口食品接触产品企业密切关注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的具体规定及相关动态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质检总局2016年第5号风险警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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