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学生用品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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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与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关于公布2012年学生用品等4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2012年第187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学生用品、防火门、稀土氧化物、轮胎式装载机等4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学生用品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201批次产品,产品范围包括绘画类、修正类、胶类、笔类、本册类、书包类。主要依据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等标准要求,分别对可迁移元素、笔的上帽安全、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本册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有22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主要违规情况汇总如下:

  ●游离甲醛(固体胶、液体胶)(2例)

  ●书写性能(中兴墨水和笔芯)(10例)

  ●黏度(液体胶)(2例)

  ●不挥发物含量(液体胶/固体胶)(4例)

  ●笔帽安全性(3例)

  ●白度(本册)(5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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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用品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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