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玩具居今年上半年欧盟RAPEX通报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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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欧盟非食用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共通报不合格产品733例。其中中国产品通报高达444例(包含香港,台湾地区),占全部通报的60.6%,位居被通报国首位。因违反欧盟REACH法规而被通报的案例为64例,占化学危险类型的65.0%。

据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统计:2013年上半年RAPEX通报的中国产品中,玩具及儿童产品被通报量位居第一,共141例,占所有中国被通报的产品的31.8%。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危险类型较去年有明显的变化,2012年这类产品的危害主要集中于chemical(化学),而今年其将近一半的危害类型都是choking(呛噎)。导致呛噎的原因主要在于玩具及儿童产品中存在易脱落的小部件易被儿童误食落入食道或者气管。Chemical为次要危害类型,主要体现在邻苯二甲酸盐的超标,如DEHP、DBP和BBP等。

与此同时,今年7月20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欧盟玩具安全新指令》化学部分开始正式实施。该指令不仅对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均提出了严格要求;重金属元素的限制也由原来的8种增加到19种;而且对玩具中66种过敏性香料的使用明确限制,其中55种禁用,另外11种含量超过重量的0.01%,需要在玩具上标注出来;此外,还首次禁用CMR类物质(致癌、诱导有机体突变或对生殖系统有毒害的物质);并明确玩具产品应满足包括REACH指令在内的欧盟通用化学品法规要求,这为日后增加限制新的化学物质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值得关注的是:EN 71-3:2013新标准中删除了元素各自分析校正因子的应用,这说明按照之前的测试方法若测试值超出标准要求的限值,但通过校正因子调整后符合规定限值要求的情况将不复存在,这在暗中就显著提高了对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要求;而且新标准制定的钡元素的迁移量同时比未调整之前指令和之前发布的EN 71-3草案中的限量要求都要低的多;预计下一步该草案会对铅元素的限量也做类似的调整;EN 71-3:2013另一个变化比较大的是新增了玩具安全第十二部分:N-亚硝胺和N-亚硝基类物质,旨在控制供36个月以下儿童用玩具或其他可以放入到口中的玩具中的这两类物质的含量。

电子电器产品被通报量位居第二,共136例,占所有通报中国产品的30.6%。通报原因主要为electric shock(触电)危险。而纺织品被通报量位居第三,共103例,占中国被通报产品的23.2%。其中injuries(人身伤害)为主要危险类型,主要是颈部,背部和腰部的绳带设计违反了欧盟国家针对儿童服装绳带的安全要求(EN 14682);strangulation(勒死)为第二危险类型,此危险多是由于儿童服装帽子或者脖子附近存在拉绳而导致。其次,在召回数据中,鞋类产品的通报创下出了近两年的最高记录,尤其是德国,截至第27周,其就密集通报了10例中国产品,其危害原因均为六价铬超标。日前欧盟委员会就六价铬禁令发布了草案,拟将消费品中的六价铬限制列入REACH进行管控。

基于对全球玩具,电子电器,纺织品等消费品安全法规、标准的深入研究和丰富测试经验,瑞旭技术建议:面对欧盟玩具新指令的实施,企业需加强对欧盟玩具安全标准、法规的学习研究及应对力度,认识到新指令和新标准对玩具行业的影响力,并认真熟悉标准的变化和更新内容,严格按照最新法规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出口玩具符合欧盟最新法规标准要求。同时,玩具企业应加强自主品牌的创建,用技术和品牌赢得更多的市场空间,完善对出口玩具的质量管理,提升玩具的设计水平,加大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改进生产工艺,引进更精密的检测仪器设备,规避产品潜在风险以提高我国玩具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如果企业在应对欧盟玩具新标准时存在困难,还可以借助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力量,对产品以及原材料质量进行分析,帮助企业轻松确保产品符合即将实施的新玩具指令的要求,将风险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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