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新国标8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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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日,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3岁~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标准规定了儿童家具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安全要求、警示标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标准的第5章“安全要求”及第6章“警示标志”为强制性要求,其他为推荐性要求。产品的安全性,分别从结构安全、有害物质限量和阻燃安全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结构安全包括了家具的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门翻板、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和其他结构要求。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如下表:

  ●可溶性重金属要求:

材料

可迁移元素

锑Sb

砷As

钡Ba

镉Cd

铬Cr

铅Pb

汞Hg

硒Se

表面涂层

限量要求mg/kg

60

25

1000

75

60

90

60

500

材料

项目

限量要求mg/kg

纺织面料

游离甲醛

≤30

可分解芳香胺

禁用

皮革

游离甲醛

≤30

可分解芳香胺

禁用

塑料

邻苯二甲酸盐(DBP+BBP+DEHP+DNOP+DINP+DIDP)

总量≤0.1%

  ☆阻燃性能:

  ●家用软体家具产品应符合GB 17927.1的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软体家具产品应符合GB 17927.2的要求

  咨询:儿童产品环保测试 检测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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