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修订2项食品接触表面抗菌剂残留限量
发布时间:作者:访问次数:4656

  8月21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FFDCA)“最终修订稿,修订40 CFR § 180.940:免除用于抗菌配方的活性或惰性成分(食品表面材料消毒剂)限量要求。

  要求作为食品接触表面抗菌剂的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和 二癸基二甲基碳酸氢铵在预期使用前,经这这两项铵盐处理过的食品接触表面的最终用途浓度不得超过400ppm。

  二癸基二甲基氯化铵(cas号:148788-55-0)和 二癸基二甲基碳酸氢铵(cas号:148812-654-1)合称为”DDACB“,主要用于供在公共饮食场所、乳制品加工场所、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方面使用的食品接触表面的抗菌剂。

  抗菌剂在受FDA监管的”食品添加剂“类目下,用于阻止食品由微生物生长和后续加工发生腐败的物质,包括抑真菌剂、抑制霉菌剂、抗结丝剂。以及在国家科学和国家研究委员会在“防腐剂”条例下,列出了这些制剂的作用。

相关链接:

FFDCA修订内容

咨询:食品/食品接触材料测试 检测市场部

全国免费电话:4006-721-723

热线:0571-87206587 传真:0571-87206533

邮箱:test@cirs-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