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首次公布物品SVHC通报数据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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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3月5日,ECHA首次发布SVHC高关注物质在物品中的通报和注册情况。

  2011年4月~12月,ECHA共收到通报案例203份,通报卷宗大部分涉及4类邻苯二甲酸盐物质DEHP、DBP、BBP、DIBP,其中DEHP的通报卷宗达到88份,主要存在于塑料制品中,诸如电缆线、包、包装材料、防水雨衣、PVC地板等。

  通报卷宗数量居第二位的是HBCDD,HBCDD是一种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ET)的物质,HBCDD具有优良的阻燃性能,主要存在于发泡聚苯乙烯EPS、发泡聚苯乙烯保温板、挤塑聚苯乙烯XPS保温板(通常用于建筑材料中)、房屋建筑物保温塑胶板、电子电器塑料外壳中。

  需要清楚的的是,并不是所有上面提到的物品都会含有SVHC,同样上面没有提到的物品也并不是就一定不含SVHC。

  ECHA此次发布信息是为了增加公众对物品中危害物质用途及其存在情况的了解,同时ECHA也提醒含SVHC物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履行相应的义务,积极完成物品的SVHC通报;相应的,ECHA也提醒消费者有权知道其想购买的商品是否含有SVHC,消费者有权向零售商进行确认并在45天内得到答复。

  欧盟REACH法规规定:

  ● 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
  ●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通报须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

 

  瑞旭技术提醒广大企业,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2011年12月19日发布的20种SVHC物质必须在2012年6月19日提交通报卷宗,这个时间已迫在眉睫。如果物品中的SVHC满足通报的条件,必须及时应对。

  SVHC物质清单

  ECHA物品SVHC通报数据统计

  如何进行SVHC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