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LV
废弃车辆指令就是泛指的欧盟ELV指令(2000/53/EC),其中ELV为 End-of-life Vehicle的缩写,主要的宗旨有两部分:
第一、规范汽车制造业对4项有害物质的控制管理(Pb、Cd、Hg、Cr6+);
第二、阶段性提高废弃车辆回收率的要求,以促使汽车业重复使用和回收的材料与零件。
欧盟ELV指令(2000/53/EC)包含设计、制造、回收系统、废车处理等3R指标,其中3R为Reuse再使用、Recycling再利用、Recovery回收利用,其目的在于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率,回收不含有害物质的零件再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这也就是为何欧盟ELV需要检测有害物质的原因之一。
欧盟ELV同欧盟RoHS指令的比较
禁限用物质 | RoHS (2011/65/EU) | ELV (2000/53/EC) |
铅(Pb) | 1000ppm | 1000ppm |
镉(Cd) | 100ppm | 100ppm |
汞(Hg) | 1000ppm | 1000ppm |
六价铬(Cr6+) | 1000ppm | 1000ppm |
多溴联苯(PBBs) | 1000ppm | N/A |
多溴联苯醚(PBDEs) | 1000ppm | N/A |
4项邻苯 | 1000ppm | N/A |
欧盟ELV同中国ELV比较
其实,无论是中国ELV或者是欧盟ELV,对于有害物质的标准是基本一致的,最大的差别在于阶段性提高废弃车辆回收率的时间不同,欧盟ELV指令宗旨早在1990年就被提出,直到1996年才开始讨论建立的机制,最终在2000年9月18日通过了ELV指令,并于同年10月21日公告,正式成为EU 2000/53/EU的指令。而对于四项重金属的限量则是在ELV的补充附录二(2002/525/EC)中提出的,规定欧盟成员国需确保于2003年7月1日以后上市的车辆中(包括零配件材料)不得含有四项有害重金属。目前,规范有害物质的补充附录为2013年5月增修的附录二(2013/28/EU)。
中国ELV则是因为导入较晚,从2008年起,汽车产业与销售业开始进行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的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性目标做准备,并从2010年开始陆续实施。规定在中国销售的汽车产品在设计生产时,须充分考虑产品报废的资源利用率,希望能最大限度地采用可循环利用与再生的零部件或材料,并在未来能禁止进口加工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或成本高以及有毒损害环境的汽车材料。我国政府采购汽车产品时,也会优先选择可回收利用率高的产品,并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工厂与设备名单。
ELV阶段性目标 | 欧盟ELV | 中国ELV |
第一阶段 | 2003.7.1起,以后上市的车辆中(包括零件与材质)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Pb、Cd、Hg、Cr6+)四类重金属。 | 2010年起,所有国产以及进口的M2类和M3类、N2类和N3类车辆的可回利用率要达到85%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所有国产以及进口的M1类N1类车辆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80%,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75%;同时,除含铅合金、蓄电池、镀铅、镀铬、添加剂(稳定剂)、灯用水银外,限制使用铅、汞、镉、及六价铬 |
第二阶段 | 2006.1.1起,对所有废弃车辆,每一辆车的再使用及再生率不得低于85%,再使用与再循环率不得低于80%。1980.1.1前生产的车辆,其再使用及再生率不得低于75%,再使用与再循环率不得低于70%。 | 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 |
第三阶段 | 2015.1.1起,对所有废弃车辆,每一辆车的再使用及再生率不得低于95%,再使用与再循环率不得低于85%。 | 2017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5%左右,其中材料的在利用率不低于85%。 |
ELV禁用物质 | 欧盟ELV | 中国ELV |
铅(Pb) | 1000ppm | 1000ppm |
镉(Cd) | 100ppm | 100ppm |
汞(Hg) | 1000ppm | 1000ppm |
六价铬(Cr6+) | 1000ppm | 1000ppm |
多溴联苯(PBBs) | N/A | 1000ppm |
多溴联苯醚(PBDEs) | N/A | 1000ppm,十溴联苯醚豁免 |
由此可见,汽车产业无论是在国际市场还是中国市场,都会遇到类似RoHS规范一般的ELV指令要求,随着绿色环保的意识被逐年重视,ELV指令只会越来越普及和广泛。 希科检测可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汽车ELV分析测试服务,提供咨询、检测、认证一站式全面解决方案。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