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锦祥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水泥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及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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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锦祥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水泥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兴锦祥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水泥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建设单位:长兴锦祥新型墙体材料厂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8.1-2024.9.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898629

附件:

长兴锦祥新型墙体材料厂年加工水泥制品2000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pdf